一、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溯源于1951年建国初期,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三、招生形式:
长春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生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四、教育教学模式: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
1.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教学平台,采取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助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招生专业全部为“函授”非脱产形式。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职业能力拓展课等。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
2.我校专升本和专科的专业总学时不少于1600。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规定总学时的20%。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学生特点,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学时安排。
五、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六.录取时间及原则:
1.录取时间为2025年12月。届时报考长春工程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的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2.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要求办理缴费及报到手续。
七、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学费由学生直接向学校账号缴纳,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学费。
2.我校和经审批设置的校外教学点不强制收取教材费,入学后由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推荐书目自愿购买。
八、毕业和学位证书:
1、考生经省考试院批准录取并注册取得学籍后,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合格后,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电话(微信):13298883771
联系人:王老师
①.直接来办公室咨询、报名。报名时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蓝底2寸相片4张。(专升本应提供大专毕业证复印件)
②.学生选择网上或电话微信报名(13041369199),再在指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入学。
③.业余学生准备好个人资料和注册报考费,直接过来办公室现场报名。
④.电话咨询:13041369199(韩老师)
⑤.QQ微信咨询: QQ:5169360 手机/微信:13041369199
⑥.吉林成人高考在线报名: 点击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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